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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規劃

核心學分架構表 共同課程(共同必修課程): 必修 2 學分,選修 0 學分,非師資生適用 2 學分  共同課程(共同選修課程): 必修 0 學分,選修 0 學分,非師資生適用 0 學分  通識課程(基礎素養課程): 必修 10 學分,選修 0 學分,非師資生適用 10 學分  通識課程(通識選修課程): 必修 0 學分,選修 16 學分,非師資生適用 16 學分  專門課程(院共同課程): 必修 0 學分,選修 3 學分,非師資生適用 3 學分(備註:必選修)  專門課程(系基礎課程): 必修 16 學分,選修 0 學分,非師資生適用 16 學分  專門課程(系核心課程): 必修 24 學分,選修 0 學分,非師資生適用 24 學分  專門課程(系專業模組課程-文創商品設計專業模組): 必修 0 學分,選修 21 學分  專門課程(系專業模組課程-文創產業營運專業模組): 必修 0 學分,選修 21 學分(備註:必選修:本系共 2 個模組課程,至少須修畢 1 個模組課程,共 21 學分)  專門課程(自由選修課程): 必修 0 學分,選修 36 學分,非師資生適用 36 學分  自由選修備註 1: 至少須修畢本系一般選修課程 18 學分  自由選修備註 2: 至少須修畢本校 1 個學分學程(通識學分學程學分不得列算自由學分)  畢業總計學分: 128 學分  📋 說明 本學系為非師資培育學系。  須修畢至少本系一般選修課程 18 學分,其餘學分可自由修讀本系、外系或他校之專門課程,且應包含本校至少一個學分學程。通識學分不可列算自由學分,通識學分學程學分不得列算自由學分。  為培養文創設計、文創營運、文創行政專業之人才,提升本學系相關專業技能之基礎能力,明確引導本學系學生自學界學習後,於升學就業市場穩定發展其專業能力,特訂定以下要點:  (一) 配合本學系「基礎專題」、「進階專題」、「專題展演」、「畢製專題」等相關課程實施。本學系課程以「文創商品設計」、「文創產業營運」等兩大模組為教學軸心,學生須選擇其中一模組修習。  (二) 「畢製專題」課程依本學系「專題製作實施辦法」辦理。  (三) 各年級課程採學期擋修制,上學期(一)修課成績未達60分者則不得修習下學期(二),因特殊狀況上學期未能修讀者,不在此限。  (四) 本學系學生需修畢「基礎專題」、「進階專題」、「專題展演」、「畢製專題」主線課程,以「文創商品設計」、「文創產業營運」兩大方向擇一模組修習課程,完成所屬年級之總學分(含必、選修修課學分規範)始能畢業。  (五) 低年級未來於大三下學期簽屬畢製專題指導教師,須繳交專題參與歷程(文創學習歷程)作為指導教師參考依據。  (六) 本學系沒有中、外語畢業門檻。中文門檻為本校中文會考通過,未通過者可參加會考補考或本校36小時中文課程加強班;英文門檻為全民英檢中級複試通過,或多益550分,或大一英文會考或普測,未通過者可參加本校72小時英文加強班。  🛠️ 系專業模組之選修課程與學分 (一) 文創商品設計模組 (21 學分) 大一課程: 模型製作、產品設計、圖學、設計素描(二)  大二課程: 設計語意、文化色彩學  大三課程: 展場規劃設計  大四課程: (無標註課程)  (二) 文創產業營運模組 (21 學分) 大一課程: 管理學、消費者行為  大二課程: 營運策略、文化產業行銷與企劃、服務設計  大三課程: 品牌策略設計與管理、設計管理  大四課程: (無標註課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