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104學年度四技二專甄試考試第二階段考試通知

發布日期:2017.07.25

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 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學系

四技二專甄試通知(考試通知單已於104年6月10日郵寄通知)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4年6月11日

主旨:參加本校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學系104學年度四技二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考試,請準時參加第二階段之甄試,敬請  查照。
說明:

一、甄試日期及報到地點:104年6月19日(星期五)上午8時10分,本校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系辦公室(美術大樓3樓)。
二、甄試時間表如下:
時間 項目 地點
8:10至8:20 報到 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系辦公室
 
(美術大樓3樓)
8:30至10:00 筆試(考科:素描) H302教室
10:30至12:30 面試 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系辦公室
 
請等待唱名進入試場(採團體面試,一次2~3人)

三、敬請準時報到,報到後隨即進行面試序號抽籤(以示公平)。報到時間截止後,即不予受理,並視同棄權。
四、考生攜帶物品:
1.身份證、本通知單、表現技法工具(鉛筆、色鉛筆、麥克筆、水彩、廣告顏料等相關工具,考生可擇自己擅長之工具攜帶使用)。
2.素描圖畫紙由本學系統一準備。
3.面試時可提供相關作品進行說明。
五、依本校規定,大學甄選入學面試一律全程錄影或錄音以供備查。
六、附上考生注意事項及本校地圖各乙份,敬請參酌。
七、由於本校停車位有限(校內停車50元/每次),車輛可停放至本校附近停車場。
八、如有住宿需求,可提早預約本校國際會館(徒步至本校約5分鐘)。該空間提供考生優先使用。
九、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學系辦公室聯絡人:林小姐  電話:(04)2218-3389
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學系
104學年度甄試入學考生注意事項

一、考生出示國民身份證正本或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、具照片之健保IC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,並置於考桌左上角,靠左邊窗戶者放在考桌右上角,以便查驗。
二、考生應按照編定座號入座。
二、考生應關閉手機及任何電子傳輸用品。
三、考生不得有交談、偷看、抄襲、傳遞、夾帶、頂替或其他舞弊情事,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。
四、考生不得毀損答案卷或擅自拆開答案卷封面之彌封標籤,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。
五、答案卷及試題應一併繳回,不得攜出試場,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。
六、考生交卷後,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離開試場,並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或高聲喧譁、宣讀答案,或以其他方式指示場內考生作答,經勸止不聽者,該科以零分計算。
七、考試前發現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撤銷其應考資格,考試時發現者,予以扣考。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,不予錄用。入學後發現者,撤銷其入學資格,已發給畢業證書者,撤銷其畢業證書;其涉及刑事責任者,得移送檢察機關辦理:
    (一)冒名頂替。
    (二)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。
    (三)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。
    (四)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、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