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本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通知

發布日期:2017.12.20

一、註冊日期、地點:107年2月26日(星期一),於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(備註:在職專班學生可由班代收齊學生證後,送至求真樓K406(四樓)工讀生即可,並請於隔日夜間上課時前往領取。) 
二、正式上課:107年2月26日(星期一)。 
三、學雜費繳費單請於107年1月18日起自行上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查詢或列印繳費(網址及操作步驟如後附),學雜費收據請自行收存,註冊當日不必繳驗,惟如未於規定期限繳費者,仍需繳驗收據。 
四、各年級學生註冊務請攜帶學生證,否則不得註冊。如學生證遺失請於註冊前一週內申請補發,註冊當日依規定時間交學藝股長收齊後送註冊組。須個別註冊者,請自備繳費收據至註冊組蓋章,否則不予受理。 
五、依本校學則第十四條規定:「學生應依學校規定繳費期限前繳交各項應繳費用,繳交學雜費即視同完成註冊,其他未繳之應繳費用,應依各相關規定辦理。逾期未繳交學雜費者,除以書面請准延緩繳交學雜費註冊者外,視同未註冊,應令退學。」 
六、辦理就學貸款之同學,請將就學貸款申請書(學校存執聯)、就貸明細表及學雜費繳費單(請參閱所附就學貸款申辦流程)等資料於107年2月14日前繳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(可掛號郵寄),需補繳差額同學請於107年2月26日(星期一)中午十二點前至本校中正樓繳交差額,完成就貸程序。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承辦人:許小姐,電話:04-22183118)。